民法典中财产分割能否异地公证
一、民法典中财产分割能否异地公证
1、民法典对财产分割能不能异地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的,可以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所以可以异地申请公证的。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民法典中财产分割能否异地公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财产分割能不能异地公证没有作出规定。
而公证法规定,财产分割公证可以异地申请,如果是不动产的,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