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农村房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农村房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无论是城市的房子还是农村的房子,都是在这范围之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是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依照以下规定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遵守“男女平等”的原则,特别是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利益。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具体的过错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后,如果分配了一套农村的房子,这个农村的房子应该是属于夫妻双方都可以居住的,但如果该农村房子是父母的就不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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