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老人最终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老人最终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遗嘱没有公证,但被继承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无效遗嘱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它未篡改部分仍属有效。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不申请公证,并不是影响遗嘱的效力,订立遗嘱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序良俗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