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关系有连带责任吗
一、民法典中夫妻关系有连带责任吗
民法典中,在一定情形下夫妻关系有连带责任。如果此债务是双方签订的,或一方签订的债务,而另一方追认的情况下,此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只是是丈夫个人的债务,而妻子并不知情,或知情后,妻子并不追认的债务,那么离婚后,妻子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连带责任后果较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应当慎重,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
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小编对此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