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哥哥能否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民法典中哥哥能否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没有禁止哥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除非具有以下情形,否则哥哥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嘱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解答。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而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但是为了使遗嘱合法有效,许多形式的遗嘱都要求有有效的遗嘱见证人证明遗嘱的有效性,而合格的遗嘱继承人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如果被继承人的哥哥不具备这些禁止性条件,那么在民法典中哥哥是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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