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将房产给儿子有法律效力吗
一、夫妻协议离婚将房产给儿子有法律效力吗
1、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给儿子的行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给儿子的行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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