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一、民法典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立遗嘱必须注意几个问题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
(如有人认为当事人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对遗嘱效力存有异议,可在法院庭审时举证证明。
2、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五种: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要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见证人以法院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
3、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可以给谁),关于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夫或妻一方在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以上就是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解读,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的,被继承人是可以按继承法的规定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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