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男方在服刑怎么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男方在服刑怎么离婚?
男方服刑期间只能起诉离婚,因为男方的人身自由收到限制,不能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证。女方可以到本人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男方在服刑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必须是夫妻感情破裂,比如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行为的,若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男方在服刑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
2、结婚证;
3、子女出生证(有则提供,没有则不用);
4、离婚起诉状(建议请律师代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式两份);
5、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债权债务证明、家暴证明、出轨证明、分居证明等)。
四、男方在服刑被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男方在服刑可以起诉离婚,对于女方来讲,也可以等到男方刑期结束以后协议离婚。如果男方服刑时间比较长,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前还要收集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男方服刑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