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夫妻离婚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双方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
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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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或者严重侵害子女合同权益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