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履行抚养协议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不履行抚养协议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养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不履行抚养费的纠纷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以不履行抚养费的父或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协议离婚后该怎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的变更。
根据司法解释,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以授权。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后,无需向法院提起诉讼改变养育孩子的关系。离婚双方同意改变儿童抚养关系,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存在对儿童成长不利的问题,应允许。离婚后,双方协商的儿童抚养协议的变更,协商离婚的,向离婚登记机关申请,诉讼离婚的,向一审法院申请。
(二)诉讼变更。
如果对变更监护权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的诉讼。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后,想获得孩子监护权的人,一般需要提交收入证明书。收入证明中所说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租金收入、股票收入、股息收入等。收入证明书上盖印鉴和人事部门印鉴,工资单上盖财务部门印鉴。
需要注意,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如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有效协议、合同等。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