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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12-30 阅读: 189次

一、民法典的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有效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与房屋有没有过户不存在明显关系,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房屋行为的后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的,那么双方依法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合同签订时起就是有效的。

不管赠与房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未过户的,工作太忙也好,忘记了也罢,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双方都应当如约履行房屋赠与合同。

这里所说的有效,一般仅指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房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

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对赠与房屋等不动产有特殊的规定,只有在赠与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将房屋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房屋的权利才全部转移给受赠人,双方依法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在反悔收回赠与房屋。

否则,尽管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成立,但是赠与人实质上还是赠与房屋的主人,赠与人可以随时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房屋未过户,但只要赠与合同未被赠与人撤销或被依法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一直有效,对赠与人及受赠人都具有约束力,即使赠与人不幸死亡,受赠人也可以根据房屋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赠房屋未过户,赠与人反悔造成损失需担责如果赠与房屋未过户,因赠与人单方反悔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予以赔偿损失。

尤其是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是不允许赠与人悔约的,一旦赠与人反悔,受赠人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房屋赠与合同继续送房,或要求赠与人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赠与的财产要依法办理登记才能设立物权的,受赠人应该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赠与人要协助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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