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房子继承权吗
一、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房子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某人继承房屋。该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立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
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
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
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
由于遗嘱的种类不同,立遗嘱的程序也略有不同:
比如,自书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住所办理。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所以被继承人可以立下遗嘱,指定某人来继承自已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