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协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或者分居期间达成的财声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具有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定情形,或协议已经覆行完毕的,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协议对双方有具有拘束力法。
二、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因特殊情况会有所不同。
在分割方式上,一般由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
所谓实物分割,不是将所有的实物财产都均等分割,而应该是在不影响共同财产的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的分割;
2、价金分割。
所谓价金分割,指的是将不可用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并将变卖取得的价金予以分割,比如一辆车、一幅画等;
3、价格补偿。
对于不能用实物分割的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该共同财产的,该方可以将共有物作价,并将作价的一半付给另外一方作为补偿,从而使得其获得该财产的方法为价格补偿,比如,家里唯一的座驾。
财产分割对于一对夫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对于财产的分割不一定要离婚才分割,在夫妻续存之间都是可以作出这个约定的,但是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来进行约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