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时转移财产如何进行界定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转移财产如何进行界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认定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解决
1、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不分或少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具体来说: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话那么就是属于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这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