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对合伙经营财产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离婚中对合伙经营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合伙经营财产的分割从两个方面来进行:
1、设立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股份,或继续经营该公司;
也可以经双方同意,一方将其享有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取得转让收益,另一方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双方既不能继续共同经营该公司,也不能协商一致将一方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则依公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解散清算,依法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的,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
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现代社会,夫妻双方离婚时遇到的最为常见的问题就是财产分配的问题,处理离婚财产的大致规则是,不管是共同经营企业所得的财产还是上班工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都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