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管辖是怎样
变更抚养权管辖权的认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变更抚养权诉讼的流程
1、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包含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2、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