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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请律师多少钱?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7-25 阅读: 833次

一、一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请律师多少钱?

1、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不同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标的额-10万元)X(4%--8%) (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标的额-20万元)X(3%--6%) (1--10万元部分收费) (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标的额-50万元)X(2.5%--5%)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标的额-100万元)X(1%--2%)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标的额-1000万元)X(0.5%--1%)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

2、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实务

法律规定,诉讼费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离婚诉讼不论离或不离一般?有胜、败诉一说,判离会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起诉一方虽然离婚诉请得到支持,但财产分割也同时保护了其的权益,就要承担诉讼费用。不判离双方仍然是夫妻,财产仍然属共有,不分彼此。所以法院一般在离婚诉讼中就诉讼费用的处理掌握为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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