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
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
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
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
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
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2‰,
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办理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继承想要过户那么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从而也需要在不同的阶段中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还有相关的费用,这样才能办理成功,所以, 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