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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6-28 阅读: 509次

一、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结婚手续办理以后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关于彩礼返还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未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又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的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的裁判尺度不尽相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的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例外情形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再或者是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三种情况,彩礼不能要回来。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结婚四年还要退离婚彩礼,这个要求不管是在人情还是法律上其实都是不合理的。登记结婚,夫妻生活四年,都符合无需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但如果婚后一直都未在一起生活,或者所谓的结婚只是办了喜酒,没有登记领证,那么可以提出退彩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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