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
一、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
1、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的婚后投资收益和劳务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则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的财产。
3、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或应当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4、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婚前原则上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婚后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相反表态的除外。
5、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有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二、离婚一定要财产分割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是一定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是相对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的部分做出分割,这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的。原则上来说,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均等分割财产,不过需要以照顾女方和子女为原则。至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向其主张损害赔偿的时候,需要先确认一下其是否具有法定过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