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通知调解被告不到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法院通知调解被告不到怎么办?
如果调解不到的话,那么法院会进行直接开庭处理。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巨额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调解只是在开庭前的一项过程,如果被告不愿意进行调解的话,那么法院可以进行直接开庭处理。如果一旦进行到开庭处理的话,那么被告很有可能处以被动的一方,并且提出的离婚条件很有可能会被相关的否决,并且考虑原告的离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