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第三者属于重婚罪吗?
一、非法同居的第三者属于重婚罪吗?
非法同居的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的可以构成重婚罪。具体的需要看情况,看对方是否犯了重婚罪,是否满足构成重婚罪的条件。
《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所以结婚后又找婚姻第三者的,一旦满足法定的条件,即可能会被判重婚罪。但是,发现一方有重婚行为,而婚姻第三者没结过婚,那么是否一同构成重婚罪,得先了解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其中一个便是主体要件。
按规定,构成重婚罪的主体要件包括如下:
1、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2、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因此,对于婚姻第三者,即使没有配偶的人,只要跟有配偶的人结婚时已经知道对方存在一个婚姻家庭,那么将可能会被判重婚罪。
另外,婚姻第三者是否会被判重婚罪,还得确定实施重婚行为是否具有一定期限,并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构成犯罪。所以,并不是察觉对方有重婚行为即可确认为重婚罪的。
并且,因一方婚内出轨遭受伤害的一方指控对方重婚的,可以自行收集以下证据证明: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2、让知情人作证;
3、收集共同生活、居住的证据,包括交纳居住费用的记录,如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等。
二、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婚外情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没什么用。
2、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三、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如果女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涉嫌重婚罪。也是要惩罚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是违背了正常的婚姻关系,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重婚行为发生时,受害方可以及时掌握有力证据和知情人作证,并收集重婚行为人的相关消费收据,了解重婚双方的居住场所地址。有必要的情况下刻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