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
一、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可以的。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秉承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当发现丈夫触犯了重婚罪时,妻子需要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像其他公诉案件一样司法机关会直接介入。因此,当丈夫重婚时妻子要自己去法院起诉。
那么妻子如何起诉呢?首先是写自诉状,交给法院。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大体上分为首部、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注项目等五个部分。自诉状上要写明自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写明所控告的罪名是重婚罪以及自己的诉讼请求。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应同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附注项目主要是各类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写自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法院收到自诉状审查合格以后就会立案。接下来进入审判程序,等着法院开庭判决了。
二、妻子如何证明丈夫重婚
在发现丈夫重婚时,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他涉嫌重婚罪,但是胜诉是需要充足的证据的,那么妻子在起诉丈夫重婚时应该证明他有重婚的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条件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首先就是要证明丈夫与其他人有以夫妻的名义生活,比如丈夫与另一人互称“老公”、“老婆”,有共同生育的子女,丈夫居住地周围的邻居都有理由认为他们是夫妻,并不知道丈夫在法律上的妻子另有其人,这种情况就需要收集证人证言来证明丈夫有重婚罪的行为。或者是丈夫没有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就与其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比较容易拿到证据,在民政局一查就可以知道。
其次,同居时间的长短也可以作为证据。丈夫与另一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应以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段为必要,如果他们只是短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二人并没有打算长期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比如说二人只在一起连续生活了短短的几个月,或者是断断续续地在一起生活了不足一年的时间,则不宜认定丈夫有重婚的行为,否则有定罪扩大化的嫌疑。一般应以持续一年以上作为认定的标准为宜。
现实生活当中合法有效的配偶,他们在夫妻生活当中应当是保持忠诚,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的话要求离婚,完全是可以的,甚至是在某些状况之下的话还会构成重婚罪,妻子就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他的重婚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