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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部分有效如何进行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5-03 阅读: 408次

一、遗嘱部分有效如何进行处理?

遗嘱部分有效的处理方式是有效的部分,按照遗嘱所规定的一些内容来进行继承,部分有效的遗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分遗产,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9种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遗嘱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请重点注意,“在立遗嘱时”这个条件。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A、遗嘱人立遗嘱时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B、伪造的遗嘱;C、被篡改的遗嘱内容。这几种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违背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是指: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到看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比如,遗嘱内容是将某房屋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所有权归属于其儿子。但实际上,到立遗嘱人去世,房屋的贷款还没还完呢,房屋是不完全所有权。这份遗嘱,可能全部无效,可能部分效。要看继承人在贷款银行行使权利前如果处理了贷款问题。比如,立遗嘱人将在生前已过户给大儿子的房屋又在遗嘱中表明给二儿子三闺女。再比如,丈夫写遗嘱将与老伴共同所有的房屋留给儿子,妻子又将没分家,一家子共同盖好的另套房屋写遗嘱留给儿子,都将因无权处分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再比如,违章建筑,没过户的房屋车辆,等等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都不在遗嘱处分的范围。

在当代社会,可能在当事人订立遗嘱的时候,他是头脑不清醒的,状况之下的话,那么就是遗嘱无效,但是有些情况可能部分的遗嘱是有效的,那么这个部分的遗嘱可以通过当事人的意志力来发生继承,其他的部分的话,还是按照法定继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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