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过一段时间可以办夫妻投靠吗?
一、重婚过一段时间可以办夫妻投靠吗?
重婚过一段时间不可以办夫妻投靠,但你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当事人结婚满5年重婚的话,并不属于双方已经拥有合法夫妻关系。
㈠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㈡申请材料
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㈢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㈣办理时限
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二、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㈠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㈡申请材料
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照片(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的)(1份)
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人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人如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㈢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㈣办理时限
50个工作日
在我们的坚持生活当中,重婚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一切跟重婚的行为必须要予以禁止,如果说是办理夫妻投靠的话,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必须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重婚的这种关系并不是属于我们国家承认的,办理投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