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和重婚罪有什么差异
一、婚外情和重婚罪有什么差异
(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
(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
二、重婚罪如何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关于婚外情与重婚罪,我们首先要注意这二者并非是完全重叠的。一般来说,有婚外情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与婚外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构成重婚。或者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以按照重婚处理。不过,仅仅只是偶尔出轨,搞搞婚外情,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贸然以重婚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