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受理重婚案件吗?
一、公安机关可以受理重婚案件吗?
公安机关是可以受理重婚案件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则:上述所列八项案子中(包含重婚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于依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指控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依据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则:对重婚的,对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能够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由此可见,依照上述法令规则,公安机关应当受理重婚案子并依法立案侦办。
二、配偶重婚了该怎么办
我国法令对重婚罪行为规则了追究刑事责任的途径:榜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条第 ( 二 ) 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子包含: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四)重婚罪,对上列八项案子,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于其间依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以为对原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第二,依据《婚姻法》第45条的规则,对重婚的对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能够依照形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依法提起公诉。这就是说我国法令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当行使权制,保护本身权益时,能够经过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能够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也就是说,有爱人的一方若爱人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民事方面可要求与爱人离婚,一起可要求爱人进行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平时虽然给人感觉其职权就是管理一些民事案件或者比较严重的刑事案子,但实际上公安也是可以管理与家庭内部相关的重婚罪案件的,因为尽管这种案件主观性很强,但是只要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定为是犯罪而必须进行控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