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需要见证执行人吗
一、自书遗嘱需要见证执行人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必须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说自书遗嘱只要具备以上要件就合法有效,一般不要求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当然了,如果能够有见证人在场或者经过公证的话,那是再好不过了,以防止继承人以后拿立遗嘱人因为病重而缺乏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来说事。
自书遗嘱范本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自书遗嘱的效力: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综上所述,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执行人,只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内容合法的都是有效的遗嘱,其他如口头或者是代书遗嘱都是需要有见证人的,并且对于遗嘱必须有个人落款及书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