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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生活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3-17 阅读: 488次

一、离婚后同居生活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按照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

二、同居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同居财产协议是男女双方同居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签订的协议。未婚同居是未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因为传统的原因,都会在举办婚礼后即宣布成为夫妻,并未去领取结婚证。

2、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协议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有效。如,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约定财产归未婚者所有。如果此协议侵害了已婚者配偶的合法权益,则此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分割的情况,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即法律上是可以认定同居期间双方协商一致的分割结果的,但相关财产分割情况是不可以存在违法的条款的,否则该条款是无效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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