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意定监护协议书的公证可以申请吗?
一、老年意定监护协议书的公证可以申请吗?
可以申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公证申请人应为意定监护的设立人和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双方。意定监护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意定监护协议文书应当明确意定监护事项、监护职责、监护条件实现的确认方式、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办理后,公证机构、公证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协议双方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意定监护协议的内容,以维护意定监护协议双方,特别是设立意定监护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意定监护条件实现时,公证机构可以根据申请,向意定监护的设立人的所有法定监护人公开意定监护公证文书。
公证机构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应当在公证书出具后及时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上传至全国公证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二、监护协议书
甲、乙双方原是夫妻。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 /女, 名 __________, 现年 __________岁, 读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经 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 甲、 乙双方因感情 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 /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 __________元至子 /女独立生活为止。 由于乙方 情况发生变化 (请说明原因 ) , 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 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 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监护权
子 /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二、抚养费
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 __________(建议 __________元 ) ,每季给 ______次。 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 _________日, 以后每隔 ______个月的 _________日为付款
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元/公斤。
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此费用,乙在每月生活费中一起给予。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意定监护就是属于老人指定谁来当自己的监护人,而这个监护人只要一旦确定就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为了起到更好的法律效益也可以让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进行申请公证,只要公证之后就任何人都不能改变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