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时间一般要多久?
一、诉讼离婚程序时间一般要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简易程序应该在起诉三个月内判决,普遍程序最迟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第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情形,则要第二次提起诉讼。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要六个月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时间则更久,可能达两年以上。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通常会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等原则考虑,所以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会比较谨慎。我国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之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三、涉外离婚该去哪里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夫妻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的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并适用我国婚姻法。
1、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
2、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7、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8、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但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
结合上面所说的,诉讼离婚一般就是在协议离婚不好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方式,但对于走诉讼的程序一般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简单的情况会快一些,但对于遇到复杂的那么拖的就会更久,所以,在处理双方关系的时候就要选择好方式,这也避免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