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老房子拆迁后的规定是什么?
一、遗嘱的老房子拆迁后的规定是什么?
遗嘱的老房子拆迁后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屋继承遗嘱顺序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继承法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有,则以此作准。
在当代社会,很多人希望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将自己的老房子妥善的安排起来,但是有一些老房子是面临着拆迁的状况,这个时候拆迁之后的一些款项和房屋的回迁等问题也应当按照原来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分配,毕竟这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