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遗产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具体要求
凡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合法办理了公证的遗嘱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必再检验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的问题。其他书面遗嘱或口头遗嘱就需要检验以下内容:
①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所订立;
②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是否有行为能力,也即是否有正常的判断能力,神智是否正常;
③该遗嘱是否表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有无受他人胁迫、欺骗、诱导的情况,遗嘱是否被人伪造、篡改过;
④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是死者个人合法所有,有无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⑤遗嘱的见证人是否与被继承人、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⑥如果是口头遗嘱,是否在被继承人情况危急时所立。
如果通过上述条件证实遗嘱是合法的、有效的,那么死者的遗产就要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另外在遗嘱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放弃部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②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所涉及的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③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遗赠人死亡的,所涉及的遗产不能由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人代为继承,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④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⑤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继承顺序问题被大家讨论的是非常的热烈,因为有一些大的家族财产问题是非常不好分割的很多人,因为这些东西甚至反目成仇,所以立一个遗嘱的话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当然没有遗嘱的话,也可以按照规定的顺序来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