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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写赠与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8-20 阅读: 561次

一、遗嘱写赠与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无偿给予他人财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它与赠与的区别在于:

1、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是单独行为,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即可。

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其成立时生效;遗赠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3、赠与合同是不要式行为;遗赠以遗嘱为之,遗嘱为要式行为。

4、赠与一般是赠与人处分生前财产的行为;遗赠为遗嘱人对死后财产归属作出决定。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

2、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权利的两个月内,如果保持沉默的话,视为放弃权利;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保持沉默,是保持其权利、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

3、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

遗嘱和赠与两种方式显然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的适用范围是远远小于赠与的适用范围的,赠与的行为在到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后就可以进行赠与的相关认定,但遗嘱只能对当事人死后的财产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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