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 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认定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制订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应当在对方的承受范围之内,如果超出承受范围的可以协商减少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