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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缴税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7-25 阅读: 573次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缴税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有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产权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怎么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中往往涉及房产的分割,很多处理办法是将房产过户给一方,然后对方拿到一定的货币补偿。目前政策是分割离婚房产不用缴税,免收契税营业税等。办理过户的时候,只会涉及到少量的过户费用。离婚房产分割协议订立后,双方就应该去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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