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纠纷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将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就产生婚后财产纠纷问题。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 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 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