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如何处置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婚姻法基于婚姻的特殊关系,将婚后财产分为共同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这主要是基于个人特殊的需求而规定的)。这样的规定的结合婚姻的实际情况而定的,是为了维护夫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新婚姻法对于婚后财产的处置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阐述。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共同共有:
一方财产的婚后收益一般认定共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特殊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处理的情形: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小结:
婚后财产是一般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但婚姻法却规定了个人财产的情形。这是为了保护婚姻当事人因特殊情况而受到伤害的情况。在当代社会中,出现了一批以结婚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情形,新婚姻法正是由此应运而生的。在此华律小编提示大家,财产是婚姻的基础,也需要我们在在意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