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买房 闹离婚女方要平分
产权证上添加女方名字,就意味男方
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平分
市民夏女士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咨询,他们家全款在泉山区某小区给弟弟买了一套婚房,婚后,弟弟在办的房产证上加上了弟媳的名字。现在两口子闹离婚,弟媳要平分这套房产,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父母和姐姐帮助下买下婚房
据夏女士介绍,她弟弟今年28岁,大学毕业后在市区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5000多元。去年通过熟人介绍,弟弟认识了一位女孩,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
去年底,夏女士父母拿出40多万积蓄买下了泉山区某小区一栋90多平米的住房,作为夏女士弟弟的婚房,今年3月份上房。
房款总共60多万,父母给了40多万,还差20万。夏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借给弟弟20万元,房子装修的钱就由弟弟自己掏。夏女士将钱打给弟弟后,弟弟表示以后挣钱慢慢还给姐姐。因为亲情,夏女士和丈夫并没有让弟弟打借条。
婚后办产权证时加了女方的名字
夏女士告诉记者,弟弟的这套婚房是在去年底买的,弟弟和女友是在今年2月份登记结婚的,接着就在老家办了婚礼。结婚后,小两口暂时住在丈母娘家,新房装修没多久后两人就搬到了新房。
今年5月份,新房房产证办下来了。弟弟和弟媳到产权部门办理房产证时,弟媳执意要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新婚才几个月,两个人感情还很好,弟弟也没有多想,就在产权证上加上了弟媳的名字。
后来弟弟把这事给家里人说了,父母希望小两口好好过日子,对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一事也没有太计较。
闹离婚女方要求平分房产
结婚半年后,弟弟和弟媳开始吵架,两人都说性格不合,没法再在一起生活,到现在已经分居好几个月了。期间,两方家长也多次劝说,但是都没有用,两人执意要分开。
上周,弟弟找到弟媳,共同商量离婚的事情。弟媳虽然同意离婚,但称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必须分她一半。弟弟认为她没有出一分钱,不愿意分给她。
律师: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这套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我还借给弟弟20万,产权证上只是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她就要分走一半吗?”夏女士不能理解,想请律师予以解答。
就此事,律师称,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或婚后加名字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根据《物权法》,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平分。所以,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的。
来源:都市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