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看情况分割房产
房子作为家庭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往往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多不同意见甚至争执。那么法律上对于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办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般情况下,需要从夫妻双方婚前出资情况和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两方面来认定。
下面就以小明(丈夫)和小红(妻子)为例,来分情况讨论:
婚前全款买房
1、婚前小明或小明的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写小明的名字
房子属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小红无权要求分割,除非二人有其他的约定。
2、婚前小明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小明的名字,婚后加上了小红的名字
离婚时两人共同分割该房,因为默认是小明对小红的赠与。
3、婚前二人的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房本只写了小明或小红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时小明和小红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共同分割房产。
4、婚前二人的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房本上写了小明和小红两个人的名字
离婚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就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屋。因为是婚前购房,双方在法律上不具备法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婚后共同还贷
婚前小明或小明的父母只付了首付,婚后小夫妻二人共同还房贷,房本上写的是小明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一般情况下会将房子判给小明,也就是产权登记的一方,剩余的房贷以后由小明继续偿还。对于两人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以及房子的增值,由小明对小红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