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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应当针对哪些财产进行调查取证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462次

核心内容:

离婚案件中应当针对哪些财产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对方经营或工资收入情况、调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调查对方名下银行存款余额及交易对手明细等等,下文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婚内财产的调查主要针对双方婚后收入的所有收入财产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调查对方经营或工资收入情况;

第二、调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

第三、调查对方名下银行存款余额及交易对手明细;

第四、调查对方名下的股票交易信息,我们经常查处对方几十万致几百万的资金,而我方当事人一直以来竟然不知道对方有如此巨额资金;

第五、调查对方名下婚后累积的公积金,有时候也是一笔不少的资金;

第六、调查对方房产信息及可能存在的隐匿房产信息;

第七、调查对方名下的公司内外档信息;

第八、调查对方可能存在的其他财产情况等。

以上财产调查是一个专业婚姻律师必须要考虑的问题,通过平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对当事人进行提醒,尽量让当事人提供线索,便于婚姻律师做出正确的判断,及时调整方案和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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