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取得产权房屋的的判决是怎样的
离婚的时候买的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这在社会上是很常见的,此时对夫妻的财产应该如何判决呢,离婚后未取得产权房屋的的判决是这样的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离婚后未取得产权房屋的的判决”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后未取得产权房屋的的判决
法院不会立即判决房子的归属,只会先判决房子的所有权,待房子产权下来之后,可以上诉分割房产。
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离婚期间一方尚在继承之中的房产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房产进行分配的,由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因此,离婚诉讼中,法院对继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该房产的请求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这种情况在离婚房产分割中比较常见,但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一般法院是不会直接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现在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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