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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升值怎么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42次

离婚后房子升值的部分是争论的要点,毕竟房子所涉及的金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当初结婚的时候房价可能很低,但是在很多年过去,房子早已经不是以往的价格,那么对于升值的那部分应该怎样进行分割。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房屋升值怎么分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如果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那么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应该是之前那个人所有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增加的部分是可以平分的。你可以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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