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人们常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思想大解放,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在家庭生活中不再作为男性的附庸而存在,离婚也就屡见不鲜了,而在离婚中最重要的就是权力分配,那么,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进行处理
1、分割经营法。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仍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各自有承包经营土地能力,并且双方均要求对夫妻原承包经营的土地继续承包经营的,在不影响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考虑将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按份划出,由各自经营。
2、折价补偿法。
一方无能力或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则应根据有利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原则,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确定给有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的另一方经营,而判令继续经营方给予放弃承包方相当价值的经济补偿。
3、代耕。
代耕是基于亲戚、朋友、邻居等相互信任关系,承包方短时间地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为耕种的行为,无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迫于生存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时间内又不能自行耕种承包土地的,可考虑由另一方代为耕种。代为耕种方在扣除应交纳的承包税金、劳动投入等费用后,按当地当年(或季节)土地平均产量付给对方应得的土地收益。
4、轮耕。
在离婚案件中,有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承包土地不利于分割,可采取对夫妻共同享有的承包土地进行轮流耕种的方法。
5、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和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征用所获得的补偿费,应由夫妻双方按份额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我国和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规定了,可以看出来,我国对于离婚的相关问题都有着完整的规定。如果对于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问题想知道更多的内容,可以去寻找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