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债务也是夫妻离婚时常见的问题。有些当事人便产生疑问了,离婚债务该怎么解决,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其实,我们应该先了解离婚债务的内容,然后再针对其具体内容来解决。希望阅读完若悠网下文能让您对离婚债务有更深层次的了解,也能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我们先来了解这个问题,即夫妻离婚债务需要共同承担的一个划分界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那么,离婚债务中的哪些不需要共同承担呢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乙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知道了夫妻离婚债务可划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因此对于不同的债务就有了不同的承担责任。夫妻在离婚时应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再做处理。还有更多详尽的信息您可以咨询离婚债务相关的专业律师,帮您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