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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行为夫妻另一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469次

夫妻其中一方在经营公司或是店铺,但没有想到发生了亏损而导致欠债的情况发生,而这时候就担心会波及另一方,要求另一方也承担相应的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经营行为夫妻另一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经营行为夫妻另一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可以要求不承担。要看具体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有人犯法,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夫妻一方有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另一方没有参与的,对于违法犯罪造成的法律责任,不参与一方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虽然一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但另一方存在协助或者共同参与行为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夫妻一方经济诈骗,另一方要不要负民事责任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对于夫妻一方经济诈骗导致的退赃债务,认定为一方的犯罪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公安机关进行追赃。如果另一方明知是诈骗所得而使用的,根据涉案金额确定是否依法追究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犯罪刑事责任。

经营行为夫妻另一方担心自己受连带责任的影响,想要保全自己权益可以找若悠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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