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做生意有赚钱有亏损是非常正常的,做生意本身变是属于风险投资,而在实践中夫妻双方搭档做生意是非常普遍的,而做生意经常需要贷款、借款,那么做生意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做生意欠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广西**铟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景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为有效合同。原告已依约向梁*景支付了共计60万元的预付款,被告梁*景也应依约向原告交付价值60万元的锌精矿,现被告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被告返还预付购矿款265000元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予以支持。
被告梁*景与被告龙*琦系夫妻关系,2012年2月15日,被告梁*景与原告广西**铟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陈依雪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在2012年4月5日前被告梁*景向原告提供含量为47%的锌精矿,共计50个金属吨。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依约向被告预付了60万元货款。合同签订后,经原告与被告梁*景、梁玉琦分别结算,被告梁*景仍欠原告60万元预付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梁*景共退回了335000元的货款给原告,至2014年尚欠265000元货款未退还。原告认为被告梁*景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了违约,为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梁*景退还原告购矿款265000元并承担违约金58758.43元,被告龙*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请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78758.43元,因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最后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13年7月30日,故利息应从2013年7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4年10月31日止。因被告龙*琦与被告梁仲子系夫妻关系,且龙*琦参与了供货及结算,此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故原告要求被告龙*琦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案件中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他们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作了规定,但在实际适用时却是个倍感头疼的问题。一。共同债务的含义与种类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做生意欠款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进行的解答,做生意时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依据所欠的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定,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做生意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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