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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1 阅读: 469次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那么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的区别?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连带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人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人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有什么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连带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人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人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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