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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合伙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478次

与他人合伙开公司没有赚钱,反而欠下了不少的债务,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的另一半就出现了这类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彼此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开始有争议时,就会对这个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开始存疑。今天来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一、与他人合伙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是。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合伙举债,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与他人合伙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它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在离婚时对债务有争议可以找律师来帮助处理。关于与他人合伙债务属于哪个性质的债务也不是特别清楚时候,应该要及时请若悠网律师从旁指导了解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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