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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购房女方装修,离婚时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453次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咨询:

婚前买房首付是男方出的,装修费用是女方出的,两个金额差不多,婚后共同还贷已有3年,如果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判?男方写过一份房屋为共同财产的字据,有效吗?

若悠网律师解答:

跟我之前一个案子一样,如果不能证明你们同居时你出过钱买房子,法官一般会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就认定为夫妻婚前财产,以房产证的名字为准,另一方可以从在婚后的还贷中得到补偿及装修款返还。如果向你所说,你们之间有协议的话,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但内容要清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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